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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清華議員市政總質詢---2-7道路&農地變更只能以區段徵收/產創報編進行開發  議員
日期: 2013/4/23
主旨: 郭清華議員市政總質詢---2-7道路&農地變更只能以區段徵收/產創報編進行開發
內容:
2-7道路
當選第十五屆議員起,關心相關議題6次、其十六屆關心9次、在合併後第一屆4次,郭清華議員任內,關心執著共達19次。
100年3月8日由(前)立委王幸男安排郭清華議員、吳榮宗局長到內政部營建署ㄧ同拜會署長。
經市長賴清德及民代力爭,營建署終於在100年4月初同意ㄧ次核定,分年編列預算執行,等於送給賴市長上任後「第一個大禮」。
 
檢肅毒品,自柳營事件發生後,相信本席不用多說貴局也應該要有所警惕。本席痛心的是為何在這一個區塊,你們總是不痛不癢。
對於台南市警察局的檢肅毒品-冠冕堂皇的數據,官僚體系之作風。你叫本席如何給市民一個交代!
市長施政總報告載~治安約制人口在犯,截至120/1/31共3188人,毒品就占1786人。
本席站在監督立場,有責任跟義務,為人民做把關,執勤單位更是責無旁貸,本席取前向貴單位索100年毒品相較101年,依最多人1628資料做依據,每3個月的治安民調滿意度連續名列六都第一名,(假毒數據)情何以堪。
 
◎ 毒品衍生色情、暴力等犯罪,杜絕毒品需從源頭管理,入侵校園應從源頭找出問題癥結,以嚴肅態度全力清查毒品,結合各局處力量,用心守護每一個孩子,建構永續健康的安全校園,決不是單單口號。
 
◎ 本市依少年隊(12-18歲)的數據及(衛生局毒品防制個案統計◎教育單位(未成年--中輟生)顯示,也就是說~少年隊能掌握青少年吸毒的人只佔3分之1比率的個案 (比本處服務了解的更少)。看數據的資料,本席就能了解貴局咱們少年隊的功能。
 1. 毒品 (例如:校園,國中小及高中、電視廣告頻頻宣導獨缺毒品)方面(衛生-教育-警察單位)各各環節,缺一不可,但各單位卻都自掃門前雪。實在勘憂這些青少年的未來呀~!
2. 落實檢肅、具體作法、加強宣導,請單位派相關人員到本處、口頭報告以上。
要求教育局、少年隊配合加強宣導毒品危害
(少數)國小還有宣導,但在正值叛逆期這13至17歲,國高中校園,年齡層幾乎無少年隊去宣導,單位應加強落實。市警局要嚴格追查藥頭。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應主動關愛,家訪及輔導這些中輟青少年或藥癮者戒除毒癮。合作無間道、斬草又除根,春風如何吹。
 
對於中輟生~
學校束手無策,機制功能、措施配套,嚴重出問題!
凡學生有缺曠課情形,第一時間導師應即時以電話聯絡家長,以了解學生動向(原因)。由有需要,應立即向會同訓導處、輔導室協尋。個案返校復學後,學校應做適切之安置輔導措施。校方要作有效處理或報案,這是職責。
 
農地變更只能以區段徵收/產創報編進行開發
本席一直很關心和順工業區和總頭寮工業區擴編的進度,自100年6月就向市府反應,市長也十分重視,100年11月與廠商協進會召開協調會,以「專案通盤檢討方案」來執行擴編計畫案,没想到101年6月底(事情討論一年後),都發局局長才告知:行政院民國79公布:農地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或政府有整體開發計畫者(產創報編),而區段徵收後的土地開發成本高達每坪10萬多元,完全不符合廠商可以負擔的金額,要以產創報編來開發又要等新吉工業區開發後才可能提案,根本遙遙無期,讓本席與工業區內的廠商白白浪費一年多的時間來打拚這件事。 
 
「和順國宅社區」各棟公共樓梯間頂樓(含天井)修繕工程規劃設計監造過程
96年度11月份本席有邀請鳳凰、梅花里長與大樓管理委員會委員,與市長討論過。結論為總修繕預算2分之1由市府編列隔年度預算,其餘經費由社區管理維護基金支付。管理委員會於97年10月召開第一次會議因出席人數未達規定流會,98年6月第二次會議決議,同意動支管理維護基金配合屋頂修繕工程款。市議會98年7月定期大會決議,審查通過同意墊付,於99年度執行。都市發展局函送同意委託安南區公所辦理案。經安南區公所辦理發包程序,於99年11月15日由某建築師事務所得標。
100年3月17日安南區公所召開初步設計審查會議,因管理委員會未派人出席會議,無法做成決議,後續因主任委員、副主不願代理喪失職務資格,致使案後續無法繼續執行。本案已辦理預算保留在案。
 
2.5萬公頃公設地檢討解編還民
 內政部長李鴻源3月21日表示,國內未經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高達2.5萬公頃,要徵收得花7兆元,鑑於政府沒錢徵收,加上少子化使得公設保留地已不需這麼多,政府將在四年內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不需要的公設保留地解編,還給地主自由使用的權利。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李鴻源報告業務概況,李鴻源表示,多年前許多民眾的土地被劃設為學校用地、停車場用地、機關用地等「公共設施保留地」,而政府也沒有錢徵收,使得這些民眾所擁有的土地二、三十年來一直被限制。
 他表示,在少子化及人口結構變遷下,有些公共設施保留地已不需要,內政部將在四年內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讓那些確實用不到的保留地解編,還給民眾自由使用的權利。
 李鴻源表示將會在四年內把用不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全部解編,他說:「解編所需的作業經費1.9億元,內政部已經編列,相關草案報行政院核定後即可推動。」

 解編公設保留地是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地主所屬的公設用地解編後會變為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土地更具價值,獲解編的地主自然可受益。而依市地重劃規定,都市計畫變更後,政府可分得部份土地,這些土地出售後所得到的收入即可用來徵收那些未解編的公設保留地,如此未解編的地主也可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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